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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处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计入资本公积的贷项有资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捐赠资本和资本折算差额。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
资本公积形成的来源包括两类,分别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和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的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等。
资本公积主要分类有资本溢价和拨款转入,资本溢价是指投资者缴付企业的出资额大于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拥有份额的数额。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
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的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