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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启动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
为最大限度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石门县委政法委统一部署,4月22日晚,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治安大队、乡镇派出所协调作战,在全县启动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县公安交警大队提前谋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在楚江、永兴、二都、宝峰四个街道共设置6个临时检查点,每个点分别由1名班子成员带队,另外6个农村交警中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在车流量较大的集镇路段各设1个执勤点,同步开展路面检查。
在每个临时检查点,执勤民辅警坚持“逢车必检、逢疑必测、逢违必究、逢患必除”。
在每个临时检查点,执勤民辅警坚持“逢车必检、逢疑必测、逢违必究、逢患必除”,做到“排除一车,放行一车”,确保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当晚8时40分许,宝峰街道双宝路金世纪公园路段检查点,民警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湘J60**9的小型轿车,该车驾驶人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饮酒驾驶。
同时,执勤民警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在严格检查过往车辆驾驶人的同时,叮嘱驾驶人和同车人员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各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带领志愿者逐车现场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温馨提示驾驶人谨慎驾驶。
行动首日,全县共出动警力140余人,检查车辆近2000台。
4月22日晚,县委书记吴兴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本军前往各个卡口开展实地督导,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对6个临时检查点进行巡回督导。行动首日,全县共出动警力140余人,检查车辆近2000台,查获酒驾违法行为1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1起,教育放行驾驶人130余人,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28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