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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6月16日电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5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提到,2017年7月26日起至本方案公布之日,凡在该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福州做法,购房合同签订满2年,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即可转让。
实施意见提到,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结合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实际,落实最低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优化落实公积金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购房需求。鼓励举办房产推介会,营造促进住房消费的市场氛围。全面推行带押过户,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无需提前还贷,支持“卖旧买新”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实施房票安置,对于使用房票在规定期限内购房,房地产企业和属地政府给予团购优惠和购房补助。2017年7月26日起至本方案公布之日,凡在该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福州做法,购房合同签订满2年,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即可转让;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凡在该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执行《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融政办〔2017〕90号)中的限转售政策。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此次政策调整有两层含义:一个是对过去持有的住房采取放松限售政策。按照满两年即可转让的政策,实际上有助于此前部分二手房的上市工作开展。而另外一层含义是,接下来新认购的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实际上就相当于废除了这个政策。
“当前各地都在进行政策的放松,但是很多过于扭扭捏捏。以限售政策为例,很多地方对限售政策是放松,但还没有完全取消。而福清打响了‘取消限售第一枪",其信号意义更强。”严跃进表示。
严跃进认为,限售政策取消影响重大,其对于新房和二手房交易都有积极作用。新房方面,因为没有限售约束,所以购房者认购的顾虑减少,利好新房的去库存;对于二手房而言,其后续可以“想卖就卖”,自然交易成本会降低,且二手房交易更加顺畅后,有助于促进二手房的活跃,对于“卖二手房换新房”是有积极作用的,也客观上能够带动新房或改善型新房的交易活跃。(中新经纬APP)
【编辑:徐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