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阮国恒在汇思撰文中指出,在香港经营的认可机构约有180间。在现行的香港银行体系下,持牌银行持有银行业整体超过99%存款,就保障存户而言,监管必须更为严格。然而,接受存款公司占市场整体存款额不足0.1%,在平衡监管及激活市场发展的考虑下,应该从监管效率和效果的角度出发。简化成二级制后,晋身为第二级别机构的接受存款公司,其现行存款期最少为3个月的限制将会被撤销,不但可以让存户有更多选择,更能提升机构经营业务的灵活性,推动市场发展,促进良性竞争。
(相关资料图)
原文如下:
银行监管与时并进 检讨银行三级制
香港市民日常使用的银行服务,例如:存款、物业按揭或私人贷款等,主要由二十多家零售银行提供。但只要大家到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网站查阅一下认可机构纪录册1,原来在港经营的认可机构约有180间,为来自世界各地、有不同需要的客户提供多元化银行服务,让香港更好地担当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
银行服务与市民息息相关,但大家又是否知道香港的「认可机构」其实分为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呢?这个按照存款金额和年期,以及业务性质划分的银行三级制,由1980年代初推行至今,不经不觉已经超过40年,业界发展在这段时间亦不断踏上新台阶。作为监管机构,我们必须与时并进,审视银行三级制是否仍然切合香港的市场发展。
香港金管局近日完成了相关检讨,研究结果建议:保留持牌银行为「第一级别机构」,不作任何改动;及现行的接受存款公司併入有限制牌照银行成为「第二级别机构」。
按建议简化分级制之后,持牌银行及「第二级别机构」的界定更为清晰:持牌银行可以提供全面银行服务,部分持牌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包括广大的零售存款客户,所以持牌银行须符合的资本要求较高(最少3亿港元);而「第二级别机构」不能接受零售客户存款,只可接受50万港元或以上的大额存款,但不设存款期限制,然而最低资本水平亦将会划一为最少1亿港元,这有利于维持香港银行体系稳定。
事实上,接受存款公司现时占市场整体存款额不足0.1%,如果推行以上的建议,市民普遍也未必会察觉到这个转变。但这次检讨正好说明香港金管局一直强调「风险为本」的监管思维。
在我们的日常监管中,「风险为本」主要考虑的其中三大范畴包括:
(一)「我们正在面对和须处理什么风险?」 — 即厘清风险的本质和类别。
(二)「风险是否在可承担的水平?」 — 「零风险」既不可行,也不现实。我们会以规范化的方法对认可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前瞻式评估,从而订立要求,进行监管工作。
(三)「监管措施是否与风险的程度相称?」 — 面对的风险愈高,风险管理的要求会愈严格。相反,风险愈低,风险管理的要求相应可以较低。
检讨银行分级制反映了以上三大原则。在现行的香港银行体系下,持牌银行持有银行业整体超过99%存款,就保障存户而言,监管必须更为严格。然而,接受存款公司占市场整体存款额不足0.1%,在平衡监管及激活市场发展的考虑下,应该从监管效率和效果的角度出发。简化成二级制后,晋身为第二级别机构的接受存款公司,其现行存款期最少为3个月的限制将会被撤销,不但可以让存户有更多选择,更能提升机构经营业务的灵活性,推动市场发展,促进良性竞争。
此外,「风险为本」的意义亦包括在转变和过渡期的影响。因此,检讨建议为现时的接受存款公司提供5年过渡期,并积极鼓励及协助这些公司升格为持牌银行或有限制牌照银行,按自身策略进行业务,同时亦尽量降低对现有客户可能造成的影响。
过去多年,香港金管局一直紧贴市场发展并调整相关监管措施。除了自2001年全面撤销利率管制外,我们亦分别在2001及2012年透过放宽市场准入标准,降低在香港设立银行的门槛,让持牌银行的数量有序增加。以资产及存款总额计,香港整体银行业规模亦持续上升。然而,接受存款公司以及有限制牌照银行的数目,却由1993年的接近200家,大幅下降至现时的27家,而当中接受存款公司的数目,更下降至现时只有12家。自2009年以来,香港金管局再无收到注册为接受存款公司的申请,而现有接受存款公司的业务规模占比亦大幅降低。
以总资产计,以上两类机构由1993年底占银行业整体5.8%,持续下跌至2022年底少于1 %。事实上,除了最低资本水平外,香港金管局对接受存款公司和有限制牌照银行的监管要求基本上没有分别,个别机构的监管安排则按业务风险而订。简化分级制度,不但更合乎现实情况,对相应的风险进行适切的监管,更能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我们对如何平衡风险管理与促进市场发展有丰富经验。我们亦必须要与时俱进,以确保业界有适切的环境不断进步和发展,并继续获得香港以至全球客户的信赖,而背后的支柱正是「风险为本」的思维。希望今次的分享能够提供一个具体的例子,让大家明白香港金管局作为监管机构,既会保持审慎,同时亦会因时制宜,灵活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