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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人靠谱(普),事办妥(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日前在上海普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全票表决通过。这是普陀区以法治方式助力区域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
早在今年初,上海召开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海市委、市政府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据此,普陀区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6.0版方案,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及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以凝聚社会共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决定》相关调研及起草工作,前后历经了近半年的时间。相关工作组共召开7次座谈会,28家职能部门、12家民营企业、13位企业家人大代表参会交流,通过调研,听取政府相关部门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了解中小微企业对普陀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和意见建议,以及园区在服务企业、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和瓶颈问题。
记者注意到,《决定》包含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完善法制机制保障、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履行监督职责、加强法治宣传等6方面内容。
《决定》紧贴普陀实际,明确提出:“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
为打造营商环境高地,普陀区首创提出营商环境特邀体验官制度,邀请企业家代表、科研院校及各界人士代表担任“营商环境体验官”,通过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体验官团队,发挥其作为政企“连心桥”和营商环境“晴雨表”的作用,合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这个做法在《决定》中也得到了体现。《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由社会各界组成的‘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完善营商环境投诉机制,主动听取企业对区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对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及时受理、按责办理、限时办结。”
“《决定》打出了一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合拳’,为我们普陀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赋能增效以及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制度基础,提供了重要的体系保障。”普陀区人大代表林东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