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电视剧《一路朝阳》更新至第7集。在最新的剧情内容当中,小范甩掉了田蓉,小丁甩掉了李慕嘉。一集剧情,可谓是出现了两个“渣男”,估计正在追剧的观众们已经出离愤怒了。在承认这两个男性角色在个人道德品行上有问题的同时,我想聊一点其它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当然,大前提是,这两位男主,需要被谴责。在这个前提之外,我聊一点别的,纯属个人看法,不正确的地方,愿意接受观众尤其是女性观众们的批评指正。
先说甩掉田蓉的小范。小范,这个范律师,在《一路朝阳》当中,属于典型的丑角,虽然是顶级律所的律师,但个人操行不好,尤其是喜欢拉拢别人、低三下四等等。这是一种典型的奴才样子。这种人,确实需要警惕。
而这个小范,在和田蓉的恋爱过程当中,也并未付出真心。他确实把田蓉当作了不用付费的保姆。面对田蓉的真心付出,小范是选择性无视的。显然,在这个范律师的眼中,田蓉就是活该这个样子的,他是瞧不起田蓉的。而他一直不与田蓉分手,实在是因为,田蓉还有一丁点的利用价值——洗衣服、做饭和剧作当中并未展示的成年人的那些事情。
但是,范律师这个人,还没有道德败坏到最烂的地步。为什么呢?因为他没有渣男到“骑驴找马”的程度。他尚且知道,要和田蓉先分手,然后才能去找新的女朋友。这种做法,可能也不宜称之为他还有道德底线,而应该称之为,他是“人间清醒”的,知道如何规避风险。先分手,再找新的,规避掉了很多潜在的风险,尤其是道德谴责上的风险。这是精致的利己主义的人间清醒。
然后聊小丁,李慕嘉的男朋友。这个小丁在炒股失败之后,选择和李慕嘉分手。当然,俩人在短暂分手之后,都是痛苦的。小丁这边,是有真心付出的。只是,此刻,他已经没钱买房子了。虽然李慕嘉并未因此怎么着,但小丁已经承受不住了,他提出分手。次日,坐在李慕嘉公司大楼门前,他再次坚定了自己要分手的信心。
实际上,这场分手,从李慕嘉跃入顶级律所,便已经注定了。小丁,是相对平庸的打工人。而李慕嘉,则是有着世俗意义上更为广阔的舞台。可以说,在这个顶级律所工作的人,都是人中龙凤。《一路朝阳》当中已经介绍说,吴律师住着的房子,在2008年便已经价值上千万元了。李慕嘉的未来,显然便是吴律师。
这其实才是小丁选择“人间清醒”,与李慕嘉分手的真正原因。这个普通的打工人,已经意识到自己和李慕嘉之间的鸿沟。这个鸿沟,应该是经济收入为前提条件的,同时,也是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一些上层建筑了。人间清醒的小丁清楚,自己即便是和李慕嘉结婚,未来,也可能是离婚的局面。
在这段恋情当中,我们当然没有理由谴责为生活、为工作努力拼搏的吴律师和李慕嘉。但是,在《一路朝阳》的暗线剧情当中,吴律师常年不着家,她的老公背着她去偷腥了。这件事情,当然应该谴责这个男性。这是没有可以商量的余地的。我们不能把女性常见不着家当作理由。但是,小丁这个“人间清醒”,一定会思考这件事情——他能否面对妻子常年加班,不在家中?
他最终思考的结果,是选择分手。他无法面对妻子的收入远远超过自己,无法面对妻子会因为工作的原因,常年不在家中。在小丁那里,他认为,自己已经在收入阶层上,和李慕嘉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了。这个时候分手,反倒是会非常体面。反之,可能会以更加的不体面收场。
我们假设,小丁和李慕嘉二人,坚持爱情,不分手,共同面对亏掉首付,没钱买房的问题。这么大一个精神包袱,李慕嘉在婚后,不会屡次谴责小丁吗?而俩人一旦进入婚姻状态,李慕嘉忙碌于工作,无暇照顾家庭的时候,小丁能够承受吗?心理的,和生理的,都需要考虑,虽然咱们的电视剧作品当中,不善于呈现生理方面的内容。
因此,在《一路朝阳》当中,小范选择分手,是因为自我感觉良好,与田蓉出现了巨大差距。而小丁选择分手,则是妄自菲薄,自我感觉不好,也觉得,和李慕嘉出现了鸿沟。很多时候,爱情可以逾越鸿沟,但“人间清醒”的那批人,是不愿意这么逾越的。(文/马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