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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印发通知,在全省实施新一轮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在2022年的基础上继续募集1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及时兑现就业见习补贴和税收支持政策。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小企业,给予见习单位的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视作基层工作经历。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见习单位确保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鼓励适当提高发放标准。各市要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优化见习补贴申领流程,实施“1+1”见习补贴申领模式,不得见习结束后集中发放,在按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基础上,对见习留用率高的单位结束见习工作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
山东将搭建一个完善的见习供需对接平台,在按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基础上对见习留用率高的单位结束见习工作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提供“一条龙”后续就业帮扶。
原标题:山东2023年继续募集就业见习岗位10万个
值班主任:李欢
作者:新黄河记者:罗晓飞
责任编辑:鞠月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