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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月提取了2800元,帮我大大缓解了房租压力!”来厦务工的小吴开心地说,“申请也很方便,手机上操作就可以,一趟不用跑,不耽误上班。”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6名新市民、青年人成功申请按实际租金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小吴就是其中之一。
前不久,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明确我市无房的新市民(非本市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租住商品住房,可按实际租金金额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缴存额。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该业务可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及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小程序多渠道办理,线上签约实现“零材料”“秒批秒办”。
缴存职工微信搜索“厦门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点击“去提取”,同意协议后,点击“租房提取协议签约”,即可办理该业务。